

本报讯(记者 谭登帆 文/图)7月14日,有群众通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渠道反映,黔江区城东街道红军广场坝坝舞长期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尤其部分舞蹈队伍在晚间21时后仍持续活动,且音响音量过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接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通知后,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查,迅速出台整改措施。7月16日晚,黔江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迅速响应,组织警力前往红军广场开展现场整治。20时许,广场上4支坝坝舞队伍正同时高音量播放音乐,现场噪声峰值突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警务人员当场向活动组织者表明来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要求,责令其立即降低音响分贝,并明确指出噪声污染对居民生活造成的侵害。
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城东派出所将4支舞蹈队的领队大姐请至所内进行调解协商。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结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耐心宣讲噪声污染的法律责任与社会公德要求,并组织各方签署了专项协议。协议明确规定:每日晚间坝坝舞音响音量必须控制在60分贝以内,21时前必须结束广场舞活动并撤离现场;其他时段音响设备须保持低分贝运行,严禁超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各队伍须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目前,红军广场周边噪声水平已明显下降,整治效果得到附近居民初步认可。城东派出所表示,将持续加强该区域巡查频次,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督察整改成果长效巩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也将对后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切实推动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