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推动法典在黔江落地生根

本报讯(记者 龚节品)4月28日,黔江区在区委党校举办生态环境法典培训会议。

为深刻领会《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核心要义,推动法典在黔江落地生根,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黔江区邀请到西南政法大学乔刚教授,对黔江区各有关单位、镇街及部分企业相关负责人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把“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法治要求,落实到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日常环境守护中。

培训会上,乔刚系统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背景、起草过程、时代意义和体系架构,分章节阐释了总则编、污染控制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的核心内容和法治创新。

“培训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工作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在帮助我们全面深入理解法典精神的同时,也给我们今后的执法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导,让我们深受启发。”来自黔江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参训人员表示。

下一步,黔江区将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结合,将法典确立的新理念、新制度、新要求融入日常监管和执法实践,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引导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法典内容、严格践行法典要求,以过硬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黔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更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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