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黎勇)近日,黔江区司法局在7天内成功化解一件因“堆肥”不当导致环境污染被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复议人员通过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依法审查处罚决定后提出以责令改正教育为主的和解方案,最终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并规范生产行为,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并实质化解。这是黔江区司法局构建“共情共信共解”行政复议品牌的又一个成功案例。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黔江区司法局坚持“与群众共情”,畅通渠道提升“首选率”。复议人员走进群众生活,感知真实诉求,将“听取意见率100%”作为硬性要求。在每一个案件中,复议人员主动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倾听诉求背后的真实原因与生活困境。这种“先听心声,再解法结”,将法律专业判断与生活常情常理相结合的方式,让群众感受到了尊重与理解,增强了复议工作亲和力和吸附力。2024年以来,黔江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增长稳定在之前的一倍左右,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首选率”保持在70%以上。
黔江区司法局坚持以阳光运行“促法律共信”,以程序公正提升“公信力”,通过公开、公正、专业的程序,让法律令人信服。通过推行“负责人百分百参与复议”机制,压实法治责任,充分体现对法律的敬畏、对群众的尊重,也倒逼执法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办案过程中深化辨法析理,创新将解纷与普法结合,推行解事结、解心结、解困结“三解”工作法,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清楚、矛盾不反弹。近年来“认违认罚、认错自纠”上升趋势明显,保持在总案件的50%以上,行政复议过程成为树立法律权威、增进社会信任的过程。
区司法局致力于“让问题共解”,多元协同提升“化解率”,推动从个案公正到类案规范、从解决纠纷到预防纠纷的升华。坚持“调解优先、全程调解”,打造“一调到底”格局,将调解和解作为行政复议的优先方式和基本方法,贯穿于立案前、审理中、决定前各环节,特别是在涉企争议处理中,开辟“产业到复议”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容缺受理”和“快立快审快结”,今年受理涉企案件22件,平均结案时间缩短30%。延伸复议监督职能,推动源头治理,对于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不仅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到目前,共向6个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25条,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果。2024年以来,行政复议后起诉率为2.5%,绝大多数争议在行政程序内部得到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