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就“黔江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质扩容项目”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黔江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质扩容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黔江区城南街道南家7组(现有厂区范围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现有厂区预留地中新建医疗废物处理车间一座,新建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系统1套,新建医疗废物破碎系统1套以及其他配套工程;扩建工程处理规模为5t/d。
现有工程情况:现有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3t/d,主要对黔江区内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处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
2.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18908278246
邮箱:1206597667@qq.com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重庆丛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15923283234
邮箱:632884405@qq.com
4.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下载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6.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市黔江区博通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