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12月12日,黔江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局、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黔江大队,在张南高速黑溪服务区成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场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640余件。

据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在黑溪服务区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了这辆可疑的箱式货运车辆。经查,该车驾驶员彭某武无法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等合法运输资质,且车辆未配备任何防爆、防火等安全防护装置,存在极大安全风险。经全面核查,该车涉嫌非法运输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50余类,640余件,彭某武违法事实清楚,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涉案烟花爆竹已被安全转运至洞塘“打非”专用仓库封存保管。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非法运输过程中,极易因货物摩擦、碰撞、高温暴晒等引发爆炸。临近春节,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部分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所抬头。”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负责人黄家龙说,将持续联合多部门,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量储存、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同时提醒各经营烟花爆竹门店,应拒绝采购非法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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