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检察院高质效履职助力渝鄂湘黔边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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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下乡

开展普法宣传

举办法治讲座

2025年,黔江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区五届人大决议,围绕渝鄂湘黔边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围绕大局精准履职

积极护航中心城市建设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全局中谋划推进。围绕服务保障“五大发展战略支撑”和“三步走”发展步骤实施,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渝鄂湘黔边际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明确涵盖“四大检察”14个方面的行动举措。该《意见》获得区委书记罗成等领导肯定性批示。围绕打造“黔诚无忧”营商环境服务品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涉企刑事案件5件、涉企公益诉讼案件1件,完成47件陈年涉企“挂案”的监督清理。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中,摸排相关线索20条,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件,该案例成功入选最高检专项行动全国十大典型案例,获市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批示肯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巩固深化“长安杯”创建成果,助力黔江四捧“长安杯”。1-9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9件159人,批准逮捕79件106人,1案例获评全市“十大优秀审查逮捕案例”;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2件493人,审结起诉203件355人,其中起诉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件8人,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58件93人,枪爆犯罪1件1人,黄赌毒犯罪 20件59人,电诈及关联犯罪24件49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件27人,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9件17人,监督办理洗钱案件2件。办理区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向监察机关移送被监察对象违纪线索11条14人。健全完善轻罪案件办理机制,与区公安局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会同辖区司法机关签署《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机制》,轻罪案件不捕率50%、不诉率29.41%,平均办案时长大幅缩短,涉案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效率明显提升。办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3件并成功息诉2件,开展检察听证49件,司法救助36件,司法救助率11.39%,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不断强化监督主责主业

着力维护高效公正执法司法

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加强刑事办案各环节检察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立案监督方面,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24件;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制发各类监督文书57份,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犯14人、漏罪3项;刑事审判监督方面,依法提出抗诉2件,监督审判活动违法9件,采纳率100%;刑事执行监督方面,提出各类纠正意见84件。针对民事裁判结果、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民事执行等提出监督意见17件。针对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等提出监督意见5件,行刑反向衔接提出检察意见22件32人,办理的一件民事监督案件被市高法、市检察院评为“十大检察监督典型案例”。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0件,磋商9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已收到回复28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7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协助磋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件,促成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5万余元。

着力搭建干事创业舞台

激活人才队伍“一池春水”

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重用提拔能力突出、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5人,完成检察官入额遴选2人(含递补1名),开展职务职级晋升8人。选任5名95后优秀青年干警在群团组织中担任书记、委员,推荐2名业务骨干参加巡视巡察、学习教育专班等工作,为干警能力提升搭建平台。积极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检律辩论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干警专业素能。今年以来,先后有17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市级表彰奖励。(记者 罗跃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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