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
2025年6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接受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案件移交,在重庆市黔江区黔恩高速(咸丰至黔江方向)舟白服务区一辆货车(浙A71K65)车厢内,查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一案,本局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规定,已于2025年9月18日作出将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白沙(硬精品三代)8条、娇子(宽窄好运细支)4条、娇子(五粮浓香中支)3条、相思鸟(软)12条、芙蓉王(硬中支)8条、泰山(红将军)8条、龙凤呈祥(软魅力朝天门)18条、天子(金)8条、七匹狼(纯境)4条、龙烟(呈祥)8条、黄金叶(商鼎)12条、白沙(硬天天向上细支)32条、真龙(凌云)7条,合计13个品种,共计132条依法公开变卖的决定。
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且邮寄无法送达,故我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上述文书。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现将重庆市黔江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黔烟处理〔2025〕第16号)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