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殷瑞婷 文/图)近日,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洪安法庭法官冒着酷暑,把法庭搬到当事人家门口,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践行了司法为民宗旨,彰显了司法温度。
调解现场
赵某甲系某村特困五保户,一生未婚且名下无子女,其父母已去世多年,现存亲人仅有兄长赵某乙和侄子赵某丙,赵某乙、赵某丙系父子关系。赵某甲去世后,赵某乙与赵某丙因其遗留的银行存款继承问题产生争议并诉至法院。赵某丙认为自己长期照顾被继承人赵某甲,且赵某甲去世后的一切支出均由其负责,应多分遗产;赵某乙则主张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赵某乙已达78岁高龄,赵某丙系残疾人,皆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考虑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决定启动巡回审理机制,将5G“车载便民法庭”开到当事人的家门口,上门进行调解。
调解中,法官采取唠家常的方式了解双方的想法,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详细讲解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分配原则等,另一方面以“家”为中心,以“家人”为着力点,并辅以类似案例进行现场说理。
“遗产是亲人留下的念想,别让钱财凉了亲情。”法官敏锐地捕捉到当事人对亲情的珍视,从亲情出发劝导双方,逐渐让这对父子打开心扉。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对遗产继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真没想到法官能到我家来帮助我们处理纠纷,省去了我们来回奔波的麻烦,太感谢法官了!”调解结束后,当事人紧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用脚步丈量民情,以行动践行初心。下一步,洪安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以司法之力赋能基层治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不断绘就洪安法庭新“枫”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