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周俊舟 文/图)近日,秀山自治县司法局平凯司法所联合平凯派出所,成功调处一起儿童玩耍意外伤害赔偿纠纷。
事发当天,田某的女儿林某某(12岁)与袁某某的儿子(3岁)一起玩耍时,林某某的脸被铁门划伤。
林某某受伤后,田某自行带女儿进行了治疗,林某某的伤情得到妥善处理,前期医疗费加上后续医疗等费用约需1.2万元。
田某根据女儿的描述认为是袁某某的儿子推铁门导致受伤。袁某某则认为自己的儿子可能没有推铁门。
双方当事人(监护人)就赔偿责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田某遂向平凯派出所申请调解。派出所与司法所启动“警司联调”机制,于6月20日组织调解。
民警详细了解事件后,发现双方对事实无争议,但对责任承担存在分歧。司法所调解员向双方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各方责任。
为避免事态升级,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方式:一方面向袁某某释明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另一方面安抚田某情绪,鉴于其缺乏监控等有力证据,建议合理降低赔偿预期。
待双方态度缓和后,调解员组织“面对面”调解。以孩子成长为切入点,引用类似案例说明诉讼成本高、周期长,和解更有利。经调解,袁某某自愿承担4800元医疗费并当场付清,其余费用由田某自行承担。
此次调解高效化解了未成年人间的矛盾纠纷,避免了诉讼带来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