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深入纠治“重复医疗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现就公开征集全区“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2025年6月17日至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重复医疗检查检验问题
1.对同一患者在相同疾病诊疗周期内,无合理理由重复开展完全相同或部分相同的检查检验项目;
2.转院过程中,对已在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医疗机构完成且结果尚在有效期内、能满足诊疗需要的检查检验项目,无特殊原因再次开展;
3.违反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开展不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二)违规收费问题
1.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
2.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将已包含在项目中的服务内容单独收费;
3.未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或者强制服务并收费;
4.未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5.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线索反映渠道通过电话、来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征集,具体方式如下:
1.电话举报:市民可拨打区卫生健康委电话023—79310538提供问题线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来信来访举报:市民可通过来信、来访方式提供问题线索,地址为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六路24号401室,邮编为409000(信件请在封面显著位置注明“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线索”)。
3.电子邮箱举报:将线索材料发送至qjyzkhfb@126.com。
四、举报须知
1.为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建议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问题线索应准确、详细,包含问题发生时间、涉及医疗机构名称、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如检查检验报告单、收费票据等)。我们将严格依法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2.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3.线索反映人应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反映问题名义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领域规范检查检验、收费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