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聚会把酒言欢 心存侥幸酒驾被查

本报讯 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夜间路检路查工作时,及时查处了一起饮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执勤民警在交通路设置临时检查点,在对一辆摩托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带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核查中,民警还发现杨某存在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杨某称:当天是其朋友生日,聚餐期间喝了一瓶啤酒,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不料被民警查个正着。

民警对驾驶人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讲解酒驾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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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的危害

触觉感知下降:酒精具有麻醉作用,饮酒后人的触觉会出现延迟、麻痹的情况,无法良好控制车辆。

空间判断能力下降: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造成对光、声刺激的反馈不及时,空间位置的判断不准确,极易导致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容易疲劳:饮酒后往往会伴随着困意来袭,此时驾车无异于“闭眼开车”

警惕“隔餐酒驾”: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需要时间,中午喝酒晚上开车容易造成“隔夜酒驾”,危害同样巨大。

民警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不要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在亲朋好友欢聚之余,应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切莫以身试法。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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