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满黔江,文明在行动】蒙牌不仅逃避不了检测,可能还会受到更重处罚!

为有效治理货运车辆驾驶员故意遮挡号牌逃避超限运输处罚的违法行为,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区交巡警支队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通过智能识别系统、大数据轨迹分析等技术手段,对涉案车辆的外观特征、行驶路径、运输时段等关键信息进行多维数据碰撞分析,构建完整的违法事实证据链。经查实的违法车辆,除需接受交通运输部门对其超限运输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涉事驾驶员还将面临公安机关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行为作出的驾驶证记分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一批“蒙牌”货车超限运输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5年4月7日15时12分32秒,一辆“蒙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驶过G353郎溪非现治超点,检测总质量100440KG,超限69440KG,超限率224.00%。经比对认定该车号牌为渝DG8035(黄牌)。区交通运输委已对该车所有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蒙牌”及严重超载违法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二:2025年4月7日15时15分46秒,一辆“蒙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驶过G353郎溪非现治超点,检测总质量101925KG,超限70925KG,超限率228.79%。经比对认定该车号牌为渝D21482(黄牌)。区交通运输委已对该车所有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蒙牌”及严重超载违法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三:2025年4月7日22时46分45秒,一辆“蒙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驶过G353郎溪非现治超点,检测总质量总质量总质量101700KG,超限70700KG,超限率228.06%。经比对认定该车号牌为渝DL2289(黄牌)。区交通运输委已对该车所有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蒙牌”及严重超载违法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四:2025年4月8日05时57分09秒,一辆“蒙牌”四轴重型自卸货车驶过G353郎溪非现治超点,检测总质量总质量116055KG,超限85055KG,超限率274.37%。经比对认定该车号牌为渝DF6609(黄牌)。区交通运输委已对该车所有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蒙牌”及严重超载违法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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