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古堰 助推发展 市四中法院、市水利局、秀山县政府联合签署秀山巨丰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协同保护合作协议

本报讯(记者 罗跃)4月18日是第42个国际古迹遗址日。当天上午,市四中法院、市水利局、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共同签订秀山巨丰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协同保护合作协议。市四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光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二级总监罗治洪,秀山县委副书记、县长谭雪峰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市四中法院副院长贺付琴,秀山县委常委、副县长代春鹏,副县长陈茂,秀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晓佳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冉慧、王海霞,市人大代表王珂、王利等人大代表受邀参加。

杨光明说,此次合作是渝东南行政与司法的“双向奔赴”,是遗产保护与法治创新的“琴瑟和鸣”。今天,以法为基,熔铸法治护堰的钢铁脊梁;以文为魂,挖掘“分水之约”的法治内涵;以民为本,展开“水车之畔”的法治课卷。未来,要高举司法之盾,让巨丰堰在高质量发展中远离纷扰;要深挖文化之源,让乡规民约在新时代乡村治理中绽放异彩;要凝心聚力,促千年文物焕发时代生机,让司法温度浸润百姓心田。

罗治洪表示,此次政司协同、多方联动的创新实践,构建了“法治护航+专业管护”的双重保护体系,形成了“遗产保护+生态修复”的融合发展模式,打造了“文化挖掘+科技赋能”的创新示范平台。市水利局将当好遗产守护的“主力军”,做好法治护水的“践行者”,争当改革创新的“排头兵”,以法治之力守护古堰千年文脉,以创新之智激活遗产时代价值,以惠民之心谱写水利发展新篇章。

谭雪峰说,去年9月,巨丰堰成为全市首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这座始建于1767年的水利工程,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好、规模最大且仍在正常使用的清代砌石渡槽工程,也是丘陵山区灌溉体系的典型代表,它不仅见证了巴渝农耕文明的辉煌历史,更彰显着土苗儿女高水高用、低水低用的治水智慧。今天建立的“法护古堰”协作机制,使巨丰堰成为武陵山区首个司法护航的水文化双遗产示范工程,为秀山水利遗产传承保护利用注入法治力量。

根据协议,将立足秀山县地理位置、生态环境、人文风情、民族特色等要素特点,遵循“保护研究、合理开发、弘扬传承、法治保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优势与法院协同支持作用,全面深化协作,形成文化遗产保护合力,串珠成链,助力秀山巨丰堰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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