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种法治 守卫成长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月26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播种法治 守卫成长”法院开放日活动。来自黔江民族小学的56名学生走进法院,切身体会法院的庄严,感受法律的权威。

开放活动现场。

“同学们请看,我们法院大楼整体以红色为主,是象征民族大团结的‘石榴红’,也是象征祖国繁荣昌盛的‘中国红’。”走进大楼,市四中法院的工作人员从法院大楼的整体布局、构造等方面向学生们进行了讲解。什么是“法度”?什么是“法鼎”?它们有何意义?现场,同学们津津有味地听着讲解,对法院的一切都感到好奇,一边听着讲解,一边互相讨论。

随着讲解与参观的深入,同学们渐渐地揭开了法院的神秘面纱。在法律小科普现场,一个个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方格子墙引起了同学们的兴趣,同学们争先恐后地翻阅着里面的条款内容。在重庆法院书画摄影作品巡展现场,同学们认真欣赏着法院干警们的工作日常记录;在党建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用文图视频结合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共产党宣言等。最让同学们激动的,当属参观未成年人审判法庭、模拟法庭等,让他们在“法庭”这一特殊环境中去了解审判长、书记员、检察官、法定代理人等的意义与作用。

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开放日当天,市四中法院还为同学们准备了一堂《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和性侵行为》主题课,通过上课、互动、提问等方式,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

参观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工作人员讲解,积极提问,在互动中学习。干警们耐心解答每一个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复杂的法律条款和司法程序,让师生们对法律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

此次“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开展,让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敬畏。“这次的开放日活动很有意义,让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我们也知道了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民族小学五年级(8)班的黄煜坤告诉记者。同学们也纷纷表示,当天学习了很多新的法律知识,将来也会不断学习,成长为一名遵纪守法、勇于担当的好公民,共同守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记者 王安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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