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安司法所 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李俊琳)3月14日,洪安司法所联合镇平安办、派出所、洪安法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普法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场、商业步行街、交通要道、核心景点设立“洪安司法所普法宣讲流动驿站”,向景区游客、消费者以及过往民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场讲解消费领域反诈常识。同时,工作人员沿街走访商户,向商家分发“诚信3·15”法治宣传单,提升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

活动现场,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向工作人员详细了解维权渠道方式、法律依据等内容,一位来自广东的旅客表示:“今天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也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普法活动很有意义。”

此次活动发放普法资料1000余份,着力优化了消费市场法治化环境,从源头减少消费类矛盾纠纷,全力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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