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时,在速度与惯性的冲击下,人的头部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
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正确佩戴头盔,是最简单且最有效的保命措施。
近段时间,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乘坐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
地点:国道319线2173公里850米
车牌号:渝DXXXXU
违法行为人:朱某分
处罚结果:罚款30元
2.时间:2024年12月12日
地点:新华大道文体路路口850米
车牌号:渝DXXXX6
违法行为人:李某明
处罚结果:罚款30元
3.时间:2024年12月13日
地点:省道524线67公里850米
车牌号:渝DXXXX0
违法行为人:李某平
处罚结果:罚款30元
4.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地点:国道319线2170公里850米
车牌号:渝DXXXXN
违法行为人:周某东
处罚结果:罚款30元
5.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地点:国道319线2170公里850米
车牌号:渝AJXX1X
违法行为人:黄某
处罚结果:罚款30元
电动车自行车逆向行驶
1.时间:2024年12月9日
地点:新黔大道三台山路口20米
违法行为人:崔某仙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2.时间:2024年12月9日
地点:新黔大道三台山路口20米
违法行为人:安某超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3.时间:2024年12月9日
地点:新黔大道三台山路口20米
违法行为人:邬某刚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4.时间:2024年12月9日
地点:新黔大道三台山路口20米
违法行为人:张某琼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5.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地点:新华大道南海城路口天桥路段850米
违法行为人:金某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6.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地点:新华大道南海城路口天桥路段850米
违法行为人:杨某光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7.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地点:河滨南路正阳隧道入口路段50米
违法行为人:罗某会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8.时间:2024年12月19日
地点:河滨南路正阳隧道入口路段50米
违法行为人:俞某伟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
1.在佩戴头盔前要量好头围或者试戴头盔,确定头盔的尺寸,并在佩戴时将头盔后部的调节器开至最大。
2.调试好头盔后,打开头盔上的束带,水平放置于头上,不可前仰或后翘。
3.将调节器旋紧,上下左右摇摆头部,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4.调节头盔两侧组带黑色分叉扣的角度,使耳朵的位置位于中间。
5.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在下颚处留出一指的空隙即可。
交巡警提醒:
安全头盔是个护身宝,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最大的负责,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守护生命安全!
(通讯员 许小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