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阮泓扬)近日,城南街道黑山社区网格员在野外用火巡查中,发现社区租住户张某书在露天焚烧秸秆,网格员现场制止。
随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及批评教育,明确告知当事人依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禁止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焚烧枯草、树叶、垃圾。
经大队执法人员教育后,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做社区大气污染防治义务宣传员,志愿宣传禁止野外焚烧政策。
下一步,城南街道将持续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严格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舒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