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财政从五方面管好基层政权建设资金

本报讯(通讯员 龚小芹)近日,笔者了解到,黔江区财政局为保证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狠抓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近三年来,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对黔江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投入总计842万元,18个乡镇街道的办公楼、宿舍楼等得到了极大改善,有力促进了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管理,黔江区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项目和下达的资金实施项目建设,做到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和安全。同时,在资金安排方面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实效、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办公用房建设、基本办公设备,切实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确保基层政权资金在安排项目时真正做到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申报流程。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办公条件,向区财政局进行项目申报。区财政局对乡镇街道申报的项目进行收集、汇总,形成项目库。由区财政局乡财科、经建科等相关科室共同协商,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个项目的可行性、工程量进行实地察看,提出意见,结合各项目单位以前年度使用资金绩效,从项目库中筛选排序,对偏远、基础条件差的乡镇给予重点倾斜。

强化项目监管。加强项目进度管理,以保证项目按时完工,区财政局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用图片记载工程实施情况,形成前后对比。项目竣工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先组织验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验收意见书上手写签字确认后,向区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区财政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的方式进行验收。

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政府会议纪要、签订合同书、工程概算表等资料,完善相关的签字手续后,可以拨付50%的启动资金,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拨付进度资金;项目完工后,待区财政局相关科室人员验收项目合格,各项目实施单位方可办理财务决算,提供工程决算书、验收报告和总结资料等,经审查合格后拨付工程余款。近三年,黔江区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当年的支付率均达到100%。

加强档案管理。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将工程招投标书、施工单位资格证明、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书、资金拨付原始凭证、工程进度照片等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下达项目的年度、项目具体单位、名称及决算时间,由各乡镇街道立卷备查,交区财政局备案。

严格考核制度。区财政局将乡镇街道实施项目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如不及时实施、办理工程决算、擅自调项和缩减工程量的乡镇街道,扣减相应的分值。根据黔江区乡镇街道财政综合管理考核办法,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将扣除部分财力。如以前年度实施项目效果不明显,下次安排资金时也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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