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三箭”齐发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本报讯(通讯员 李兴伟 吕德清)今年以来,黔江区着力抓实“林长+”工作机制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三箭”齐发,推动林长制走深走实。

做活“制”字文章。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持续巩固夯实林长制责任体系,落实“一长三员”责任制,建立林长制督查考核和督查激励机制,将林长制考核纳入各乡镇街道社会经济绩效考核。持续深化“林长+”工作机制,推行林长+山林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联动,统筹推进林长制全面发力。

夯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制,贯彻落实区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明确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活立木蓄积达1500万立方米,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严防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区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十四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拧紧责任不放松。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人事并处,对因决策不当、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领导干部,主动按照《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追责问责。

在“治”上出重手。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执法打击,严格落实《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林业、公安、检察、法院加强协作配合,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进行会商。全面规范移送程序,对涉林犯罪案件,林业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公安机关及时受理移送案件,检察机关对案件移送、立案环节予以监督,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推动林业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综合执法机制,避免因地类争议出现逃避处罚的情形;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生态损害赔偿常态化协商机制,提高违法成本,从严保护森林资源。截至目前,区林业局向区公安局移送案件2件、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享案件线索3宗,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6件,公安局办理涉林刑事案件立案17件,打击处理28人,震慑了违法犯罪,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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