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公安抓获一名流窜作案盗窃嫌疑人

本报讯(通讯员 许小冬 文/图)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来,黔江区公安局以雷霆行动破获了一批典型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分子,打击了一批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濯水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流窜作案10余起的入室盗窃嫌疑人。

9月2日午夜12时许,位于濯水镇辖区一村落的报警人陈某和妻子正在房屋旁边的猪圈里忙着照顾猪仔,犯罪嫌疑人黄某见陈某家大门敞开,无人看管,于是迅速进屋翻找值钱的家当和现金,但翻找了几间房屋后均未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半小时后陈某回屋听到里面有声响,开灯一看发现屋内柜子旁藏了一个贼。报警10余分钟后,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将盗窃嫌疑人控制(如图)。

“多亏你们来得及时啊,要不然后面会发生什么完全不敢想象,而且家里只有我们两个,吓坏了……”报警人感谢民警的同时表示还很后怕。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黄某对其实施入室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濯水下车后,为取得更好“战果”,遂沿途寻找作案目标,最终在步行至10多公里外的陈某家时实施了盗窃。经进一步审讯,黄某还交代了其自今年3月以来,先后多次在黔江、酉阳等地多次实施入户盗窃的犯罪事实。目前,黄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微言警语:夜晚睡觉请反锁门窗,注意防范盗窃;尽量不在家中存放巨额财物;有条件可安装视频监控或自动报警装置;如果遇到嫌疑人实施盗窃行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法律小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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