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张俊舟)近日,司法部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决定授予全国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全国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其中,秀山自治县隘口镇百岁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秀山县隘口镇百岁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04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纠纷调解方法。
该调委会推出“红色调解”品牌,结合红色文化资源,充分发挥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新组建“红色党员调解热心人”队伍,搭建村居调解平台,运用他们贴近老百姓、党性觉悟高的身份优势,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和信访隐患,推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新格局。同时推行“三法共治·院落调解”的模式,通过“遵法举荐、依法调解、以法促发”措施,采用村庄自然院落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调解工作前沿化,实现“及时调、就近调、便捷调”工作效能,让村里的老百姓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有地说、有门进、有人办”,为群众分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问题。不断践行“枫桥经验”,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开展百岁村茶叶、核桃、金银花等产业经济矛盾纠纷排查,对不稳定苗头早排查、早知道、早化解,保障产业有序发展、增加村民收入。
百岁村调委会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19年以来,共受理民事纠纷60余起,调解成功率98%以上,防止纠纷激化10余起,接待法律咨询3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