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法院出击强制扣车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许文明 文/图)为推动执行信访“百日攻坚”暨“涉民生执行案件2023·迅雷行动”专项活动走深走实,近日,黔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依法快速出警,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扣押。

执行现场

据悉,2019年至2022年5月期间,李某以某门市部名义向韩某购买门窗,双方通过微信对账,扣除李某已支付的货款,尚欠货款共计127519元。经多次催收无果,韩某将李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应当向韩某支付货款127519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韩某申请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查明被执行人仅有少量银行存款,不足以偿还本案债务,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一辆,依法予以查封,因无车辆的具体停放位置,加之车辆活动区域大,区人民法院未能实际扣押。法院依法对李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后承办法官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韩某,希望韩某协助查找该车下落。扣车当天上午,韩某向法院提供了李某的车辆信息。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防止车辆转移,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干警前往车辆所在位置,迅速控制。随后法官电话联系李某,其没有还款意愿,也不配合执行工作。其妻子在现场也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遂对其耐心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最终其妻子交出车辆钥匙,承办法官随即向其出具扣押裁定书、扣押清单。目前,正在启动对该车辆的评估工作,即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黔江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执行信访“百日攻坚”暨“涉民生执行案件2023·迅雷行动”,执行干警热情高涨,在上门执行的同时机动找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快速控制车辆。今年以来,已强制扣押车辆5辆,1名被执行人在车辆被扣押之后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下一步将继续利用活动开展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使用雷霆强制手段,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努力提升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水平,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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