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野生鱼非法捕捞、销售链条 黔江常态化“打非断链”

本报讯(记者 田丹 实习生 谢丹 文/图)今年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的第三年,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长江鱼”“野生鱼”在市场上已经难觅踪影。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进入禁钓期后,黔江区从市场流通端入手,持续开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坚决斩断非法销售野生鱼类产业链。

检查餐馆菜单

自3月1日进入禁钓期以来,黔江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天都会前往禁捕水域周边,仔细检查餐馆饭店是否销售、加工野生鱼和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广告牌和菜单中有无“长江鱼”“野生江鲜”等违规内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家餐馆菜单使用“河虾”作为噱头,现场责令进行整改。

该局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王书维说:“如果在店招店牌或者菜单上出现‘长江鱼’‘野生鱼’‘江河鲜’等字样引导消费者购买,我们查实销售确为非法捕捞渔获物,这种行为涉嫌违反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如果销售的不是非法捕捞渔获物,仅仅以此为噱头吸引顾客,这种行为就涉嫌虚假宣传,我们都将严厉查处。”

查看销售的水产品

每年3月至6月是长江流域鱼类洄游产卵的高峰期,也是非法捕捞的易发时段。黔江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针对过去执法中固定证据较难的情况,将执法力量充实到禁捕水域所在的乡镇街道,督促餐馆饭店、农贸市场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水产品,严禁买卖、加工野生鱼和非法捕捞渔获物。

市场监管局濯水片区市场监管所所长秦宗德说,他们要求商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水产品进货台账,不采购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凭证的水产品,更不能进行“口头约定”“预约式销售”等地下交易,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提供掩护,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必须明码标价,注明品种及产地。

长江“十年禁渔”启动以来,黔江区常态化开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用餐、理性消费,不买卖、不食用野生鱼,同时“零容忍”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让非法捕捞渔获物无处可卖、无人敢买、无利可图。广大市民若发现销售野生鱼和非法捕捞渔获物线索,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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