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乡村田野既产业基地也是普法阵地,近日,记者从黔江区相关部门获悉,近年来,黔江区积极推动法治宣传进村入户,扎实推进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联合普法部门持续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将普法主题打响打亮。
近年来,黔江区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浅显易懂的方式宣传民法知识。农业农村委组织参加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精心组织了“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去年共开展各类农业法律宣传宣讲100余场次,在国、市、区级媒体宣传报道1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通告2万余份,推送农业法治类宣传短信30余万条。
打造普法示范。制定《黔江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审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39名,实现每个村有1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
建设法治阵地。在农业产业基地、执法现场建立乡村振兴法治阵地。实行法治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一岗双责”,将业务工作和法治建设同安排、同强调、同落实,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全过程。
推进依法行政。区农业农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重庆法治理论平台”等开展农业农村各项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以规划引领法治建设,《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规范政府治理。严格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资格制度,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认真办理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工作,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建议,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5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