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龙游)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近来,黔江区司法局今年采取五项措施,推动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驶入法治化轨道。
下发一个管理帐号。向全区30个乡镇街道、47个区级部门(含二级单位)下发了“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工作账号和密码,启动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暨入库管理工作。
明确一个工作机制。要求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单位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研究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的工作制度,落实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认定、审核、备案和管理工作。
规范一个制发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的,制定机关不得公布施行”的强制性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后,30日内全部在“重庆市规范性文件工作系统”统一备案、统一公开。
出台一个示范模板。以备案全过程为例,制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模板》,对备案报告、文件正本、备案说明、制定依据、合法性审核意见等必备资料和文本格式列出了可参考、可复制的范本,确保文件公开和备案符合要求。
纳入一个考核范围。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指导,督促各制发主体单位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