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鹅池镇司法所始终坚持用心、用情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做到“不脱交、不脱管、不脱教、不脱帮、不脱责”,实现矫正对象脱胎换骨,回归社会。
首次谈话,端正矫正对象的认罪伏法态度。自矫正对象报道之日起,通过首次谈话,一是了解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二是让矫正对象转变身份、端正态度、敬畏法律、珍惜自由,使每个矫正对象努力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教育学习,丰富矫正对象的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人员利用每月集中教育、学习的时间,针对矫正对象所犯罪行,有针对性安排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其尊法、学法、懂法、用法,做一名守法公民。
公益劳动,提高矫正对象服务社会的意识。每月以开展公益劳动的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完成社会服务活动任务,通过公益劳动的开展,提升其劳动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意识。
(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