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近日,笔者了解到,黔江区出台一些列措施,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黔江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1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1元。

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黔江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32元。

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标准。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82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8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82元,以后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行调整。

提高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黔江区救助站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17元。

据了解,调整后的标准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截至目前,黔江区共兑现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069万元。

(通讯员 罗扬)

编辑:黔江编辑1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