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仿)近日,记者从黔江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以质效提升为重点,以专项行动为引领,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较好效果。
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区检察院积极增强政治自觉,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汇报重点工作、重大案件,争取支持。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送达检察建议、回头看等办案活动。积极发挥协同作用,先后与区河长办、林长办、城管局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并设立派驻检察联络室。强化跨省流域协作,落实与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签订的《关于协作推进武陵山区、唐崖河阿蓬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的意见》,相互移送案件线索都已得到办理反馈。全面推行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聘请观察员35名,“益心为公”志愿者3名。
以办案为中心,突出工作重点。区检察院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辖区损害环境公益的生态破坏行为发放检察建议24份,取得良好效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并针对食品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保障了相关群体用餐安全。 聚焦国有财产安全,通过起诉督促、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追回欠缴城市配套建设费及滞纳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依法保护了国家财产利益。
用好起诉职能,提升办案质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生态化解修复。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结合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的方式,督促当事人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共放生鱼苗价值15.1万元,补植树苗1.1万余株,缴纳生态修复金10.6万余元。抓规范求实效,注重典型案件办理,区检察院办理的相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21年度重庆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白皮书”“重庆市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办理的非法捕猎及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21年度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