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加强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

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近日,记者从黔江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将加大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群众吃得放心。

据悉,该局各片区所、平安办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49号)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对所辖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学校内的销售主体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生产销售主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建立“一户一档”监管档案。

一是摸清实际的食品生产销售主体底数。通过深入排查食品生产销售环节无证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与实际生产经营项目不符等违法经营行为及经营异常的“僵尸户”等情形,对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尤其是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过期未重新办理登记重点加大督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等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管检查,对不符合要求和生产条件的申请,一律不予许可,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生产条件无法整改的一律取缔。

二是强化粮食销售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粮食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准入管理,及时完成不合格粮食后续处置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重金属和真菌毒素超标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按照《重庆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商业库存粮食的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机制。

三是加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大米、白酒、糕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力度,重点整治白酒生产不规范,持续加强湿米粉、湿淀粉、酵米面制品监管,着力防范米酵菌酸中毒问题。严格粮食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准入管理,及时完成不合格粮食后续处置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重金属和真菌毒素超标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规范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行为。进一步强化连锁食品经营企业总部对本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重点开展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自查、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临期食品专柜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监督检查。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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