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这些房屋将列入整治对象

本报讯(记者 李诗素 文/图)6月15日至9月10日,黔江将开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业务培训现场


据了解,该行动,是黔江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开展,拟全面消除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哪些属于经营性自建房?

经营性自建房,即为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用作经营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娱乐、学校或幼儿园、养老服务等,同时包括居民自建后,作为住宅销售或出租给他人的房屋,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经营性自建房。

以上类型房屋隐患排查核查时间,从7月1日到7月15日,通过房屋产权人自查,乡镇街道初步排查,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抽查核查,摸清经营性自建房底数、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对排查核查中发现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房屋,要立即停止经营,责令解危处置。对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规审批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停止其经营。

自建房安全鉴定、隐患处置整治时间,从7月16日到9月10日,在全面摸清经营性自建房隐患状况的基础上,对隐患房屋逐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依据安全鉴定结论及建议,逐栋确定隐患房屋安全措施,产权人或使用人,按照处置措施限期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产权人制定隐患整治工作措施、方案,立即启动隐患整治,全面、快速、准确消除经营性自建房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整治中把握的“三个重点”

一是围绕重点区域。在核查排查中,涉及学校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医院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铁路道路两侧、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工业园区、工矿区、景区、安置区、古镇、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贸市场、农家乐等重点区域,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是重点房屋。涉及人员密集地修建楼房达三层及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性等情形),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布局(含破坏内部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和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三是把握重点问题。在2021年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以及年久失修失管,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仍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


专项整治分“七步”走

乡镇、街道发动村(社区)干部、小组长、党员、网格员,指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开展自查。查清自建房有无专业设计施工,有无擅自加层背包,有无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有无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增加使用荷载,有无沉降、开裂、变形等安全风险,同时查清经营许可、房屋建设等合法合规性。

乡镇、街道利用“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逐栋开展排查并摄录房屋外观影像资料,逐步明确初步排查结论,逐栋建立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档案。由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一对一”“点对点”指导服务30个乡镇、街道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和业务培训。

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隐患初步排查结果,进行核查和安全检查、核实并摸清底数,逐栋形成安全记录,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对未获得相关手续、违规经营的,立即责令改正、停止营业。

区住房城乡建委将组建6个核查组,按照不低于经营性自建房总量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查,发现存在错排、漏排等排查不实的,督促予以纠正。错漏率高于10%的,责令重新排查,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向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下达隐患通知书,并告知和督促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

对自建房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乡镇、街道要果断停止其经营使用,并疏散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对排查存在违法建设、违规审批、违规经营的自建房,责令其停止经营。

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督导工作组对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百日行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排查不实的将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黔江编辑1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