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司法局力避监外执行对象“纸上服刑”

本报讯 (通讯员 万伟林)5月11至12日,黔江区司法局组织全区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在重庆市司法局、市卫健委指定的保外就医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展病情复查,鉴定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否消失。根据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矫正对象将提请收监执行,有效避免“纸上服刑”。

在病情复查过程中,为确保病情诊断复查的真实性,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和社区矫正服务管理中心两名工作人员,现场帮助行动不便的矫正对象办理相关检查诊断手续,全程陪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了病情复查工作的公平公正和严格规范,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组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是依据《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为避免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因执行机关无法对病情进行诊断而没有及时提请收监执行而依法采取的重要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对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病情核查,不断规范病情复查和诊断工作,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该局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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