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储潇)4月20日,酉阳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应珊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专题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
当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系列人事任免议案,通报了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成绩。
部分拟被任命人员作了任前供职发言。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旷陈为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酉阳自治县公安局局长,决定岳雷为酉阳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决定罗峰为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局长,会议还投票表决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应珊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敖永红、陈德罡、李应贵、田群策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吴彪,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