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费玉琼)11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正华主持召开黔江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蕻瑛、张光平、孙章华、何福元、何仁军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封波,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任逸舟,区人民法院院长田茂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封兵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黔江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区政府关于黔江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黔江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区政府关于黔江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太极乡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关于废止<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书面听取了区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更名的备案报告,区法院1名副院长、区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及6个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区政府关于黔江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重庆市黔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黔江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黔江区2021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区人民政府办理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调整重庆市黔江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关于调整太极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决定,关于废止《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把全会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黔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切实做好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肃各项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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