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岭司法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红波 通讯员 谭先鸿)为了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杉岭司法所立足职能优势,围绕辖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托辖区实际,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深化全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学习培训。着重就《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开展讲解。要求各村(社区)调解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法律意识,及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信息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及时推进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工作。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向辖区网格员及有关人员详细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积极开展排查调处活动,以与居民交谈、走访的形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矛盾纠纷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走访的过程中排查出矛盾纠纷共5件,其中邻里纠纷2件,通过耐心调处已达成协议,圆满化解。剩余3件纠纷为外出人员在外省务工被拖欠工资事件,已详细提供法律意见,并表示在法律框架内如需要帮助可协调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必要的维权支持。

充分利用赶场天集中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发放了《民法典》漫画书、国家安全宣传手册、防范电信诈骗折页等多种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为群众解答生活相关的山林土地承包、婚姻继承等法律咨询20余人次,引导大家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深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与刑释人员。针对这一特殊人群定期走访,在谈心谈话中了解其思想行为现状,讲解强化法律知识,使他们建立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再重新犯罪,早日走向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同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工作,解决工作生活中实际困难。利用集中学习机会,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走进社区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充分调动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监管的自觉性,提高其社会责任感,促使社区矫正对象能够更快重新融入社会,达到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

杉岭司法所在杉岭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下,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理念、平安建设靠大家的责任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大大提升了辖区群众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杉岭乡的依法治乡、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了积极的乡村振兴发展环境。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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