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圭堂与酉阳冉土司的关系及年代考

草圭堂是国民党抗日将领李永端的故居,位于黔江区阿蓬江镇大坪村四组。占地39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99平方米,为木石砖混合建筑群,单檐悬山式屋顶,穿斗式梁架,四合院布局,青瓦覆盖。主体为木结构,辅以部分砖石墙体,基础和围墙为石质。由前厅、后厅、厢房、院坝、台地、朝门、围墙、地下室、天井、封火墙等组成。前、后厅分为左中右三段,每段由硬山式封火墙隔断。2009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草圭堂

黔江区市级文保单位草圭堂与酉阳冉土司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承载着一种怎样的历史?一直以来,民间众说纷纭,在草圭堂建造年代上也存在一定争议。但目前史料有记载的内容是一片空白,唯有将草圭堂创建人李念武墓志,作为考证的唯一依据。

据《李念武墓志》记载:“国朝康熙年间,司冶向住西铜鼓潭,宣慰以草圭塘数十里地,易今州治旧业”。据考,草圭塘为小地名,即今市文保单位草圭堂所在周围的一大片区域的地方, 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清康熙年间,酉阳冉土司将草圭塘这块地盘同李氏先祖交换了一个叫铜鼓潭地方。从此,李氏先祖就拥有草圭塘数十里地的地盘,因此,李氏先祖对草圭塘土地的获得与酉阳冉土司有着密切的关联,它记录着在西南少数民族土司的治理下,统治者在其统治范围与李氏望族之间的一段土地交易的历史。

又据《李念武墓志 》记载:“道光末,公以田产渐辟,遂筑别墅于场后”。可知在清道光末年(1850年),草圭塘的田产已经逐渐开垦出来,李念武建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草圭堂这一宝贵的文物建筑。这里的“场”字应是指以前犁弯乡街上赶场的地方,因为草圭堂就位于原犁弯街上后面。因此,草圭堂的建造年代在墓志中已有明确的记载,应确定为清代道光末年(即1850年),现有的资料存在“嘉庆年代建造说”应是错误的说法。

再据史料记载:清雍正四年(即1726年)在全国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即废除土司制度,改委派有一定任期年限的的流官掌管少数民族政权。至雍正九年(即1731年)“改土归流”工作基本推行完毕。草圭堂的建造年代在清代道光末年,这时土司制度早已废除了一百多年,酉阳根本不存在什么冉土司,因此,可以说草圭堂的建造又与酉阳冉土司是没有关系的。社会上存在草圭堂曾为酉阳冉土司衙门之说,或者冉土司的别园之说,在笔者看来,纯是荒唐之极。

(通讯员 彭一峰 文/图)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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