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朝正 文/图)近日,黔江区公安局、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利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巡查执法行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
当天上午,联合执法组来到长江支流阿蓬江段神龟峡,对沿岸临时搭建的涉鱼垂钓的木棚进行撤出,对岸边存放的各类渔具进行收缴,对有无非法捕捞行为、有无使用“三无”船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走进各餐饮店铺,检查是否有经营野生鱼类的行为。
此次行动共查获各类无人认领网具30余具,无船籍港、无船名号、无登记证书的“三无”船舶3艘,捣毁江边非法设置的涉渔钓棚2处,劝离垂钓人员2人。接下来,黔江区将持续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执法监管力度,加密开展禁渔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并从全环节、全流程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通过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长江“野生鱼”,才能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共同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黔江区要求,水产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禁止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上市交易非法渔获物;禁止以类似“大河鱼”“江河鱼”“江鲜”“河鲜”“野生鱼”等广告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对涉嫌销售非法渔获物,或者虚假宣传、诱导欺诈消费者的,将依法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