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1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路面巡逻时,查获了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违法驾驶员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民警对汤某某进行酒精检测
当天下午15时,交巡警支队公巡四大队民警巡逻至正冯大道路段,对牌号渝D1XXX7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汤某某说话带有很重的酒气,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随即将该驾驶人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79mg/100ml。
汤某某交代,当天上午他喝了约一两多白酒,喝完在家休息了三四个小时,下午开车出门时认为是上午喝的酒,到了下午不会是酒驾。谁料,刚走到正冯大道路段就被交巡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依法给予汤某某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记12分。
民警提醒:不同的人,其身体对于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能单纯以时间长短来判断“醒酒”与否。目前,严查酒驾是交巡警的常态化工作,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请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牢记喝酒与开车不可兼得。(本报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