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不大 为害不小

◆王立彬

网上购物投诉,大多涉及金额不大,但特别能添堵。前不久新华社“民生直通车”栏目披露的案例,大都是十来块钱、几十来块钱的事儿,对个人财务影响有限,但涉及相关网购数量大、总额大,不仅破坏网上消费环境,还侵蚀着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须强化治理。

不要小看块儿八毛、十来元的订单。单小、量大、频次高,是网上购物一个特点。涓涓细流汇成江海,2020年我国人均收寄快递包裹约58个,全国网上零售额约11.76万亿元,全球第一大网购市场就是这样零食饮料、针头线脑,一张张订单“堆”出来的。

体验差、投诉多,不仅给个人添堵,也给国内经济大循环添堵。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压舱石”,网上消费是其中最有潜力的生力军。由于网上购物交易方式技术性强,“默认”“免密”等手段隐蔽,容易被网上欺诈钻空子,边缘地带、灰色地带过宽,很容易演变为网上诈骗,成为国内经济大循环齿轮里的“沙子”。

从法律上看,大多数网上购物投诉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单个投诉涉及金额小,难以触及立案标准。由于取证难、周期长、维权不易,很多消费者经常“自认倒霉”。尽管虚假宣传、暗示诱导、信息陷阱等涉嫌欺诈行为,小额、多次,也可以累计立案,但要求消费者集体行动,难度大、成本高。下药要对症,强化政府监管与平台治理,是上游管理治本之策。

案例显示,涉嫌网络欺诈的不少不法行为,很容易被划进“重大误解”范畴,按消费者对有关信息“产生误解”处理。网络平台更愿意把争端作为个案,往公共关系问题上推,以事后“危机公关”,要商家“消财免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也纵容了此类事件高发多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我们必须更多运用法治手段,治理突出的网络诚信缺失问题,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使诈行骗者落入法网。强化政府监管,前置平台治理,惩戒不良商家,监管者、平台方、商家要以人民为中心,三位一体发力,提高网络购物体验,净化网络生活空间。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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