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江府办〔2021〕2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应对2021年冬春季不利气象条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步、开好局,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行动时间

2021年1月25日—2021年3月31日(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可适当延长专项行动时间)。

二、专项行动目标

2021年一季度优良天数目标值85天,PM2.5浓度目标值40 ug/m³以内。

三、防控区域划分

6个街道和水田、中塘、蓬东等乡镇(含工业园区)为重点防控区域,其余乡镇为一般控制区域。

四、专项行动任务

围绕扬尘、工业、交通和生活污染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时段、点源,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快整改影响空气质量的大气污染问题,力求“问题、对象、时间、区位、措施”五个精准,积极开展污染天气应对,按期完成攻坚任务。各单位攻坚任务如下:

区生态环境局:一是统筹开展全区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包括方案制定、督促检查、问题交办、总结考核等;二是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在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2天达到85以上且气象条件无明显变好情况时,及时向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发出预警通知;三是开展大气污染源巡查,及时向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交办大气污染问题线索;四是开展工业企业扬尘防控检查,重点检查水泥厂及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企业露天物料、仓库等5类堆场扬尘控制情况,厂区道路清扫保洁,易扬尘环节吸尘、喷淋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责令企业整改大气污染问题,推进涉气中小微企业整治;五是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巡查,及时查处违反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行为。

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施工扬尘控制工作。开展工程建筑、土方开挖、市政管网、园林绿化、土地整治、建筑物拆除等6类施工工地控尘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全密闭施工、场地平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10项强制性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推行施工工地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督促建筑弃土消纳场所设置围挡并对出口和场内道路进行硬化,落实外出车辆实行冲洗和对场内扬尘有效控制。

区城市管理局:牵头道路扬尘控制工作。一是督促保洁公司提高保洁作业质量,全面达到道路无垃圾、无积存污水泥沙、下水道无泥沙淤塞、行道树圈无垃圾等5项作业质量标准;二是督促保洁公司在区生态环境局发布污染天气预警后增加冲洗频次,特别是在舟白、西山两个站点周边道路要保持湿润;三是检查建筑渣土运输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情况,对带泥上路、冒装撒漏车辆严管重罚;四是落实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扬尘防控;五是开展夜市烧烤油烟、城市建成区焚烧垃圾巡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矿山扬尘控制工作。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区内湿法作业等扬尘防控措施,禁止运输砂石车冒装、不按规定密闭、进出未冲洗带泥上路。

区交通局:一是督促交通项目扬尘防控,重点做好外环高速东互通项目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推进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或治理工作;三是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喷漆监管,舟白、西山站点500米范围内严禁开展喷漆作业,其余区域喷漆作业必须有废气处理设施。

区公安局:一是严控烟花爆竹污染,牵头落实禁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加大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执法检查力度。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秸秆禁烧控制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宣传、巡查、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尤其要控制好正阳、舟白、城西、城东、城南等城区的大街小巷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督促水泥、烧结砖瓦行业落实错峰生产要求。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管和质量抽检。

区气象局:根据气象条件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根据污染状况和增雨条件,开展地面人工增雨作业。

各乡镇街道:统筹辖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一是严控秸秆垃圾焚烧,落实网格人员开展巡查,特别是城东、城西、城南、正阳、舟白要加密巡查,及时处置;二是城西、舟白、正阳要对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的烟熏腊肉进行制止;三是加强辖区餐饮油烟管理,引导餐饮业开展油烟治理,安装净化设施,督促已完成油烟治理餐饮业加强清洗维护;四是开展巡查,督促街面临时堆放砂石、水泥等装修物料落实覆盖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攻坚任务,进一步细化本行业、本辖区攻坚方案,定点、定人、定责,将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各重点部门和重点防控区域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组建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督促整改大气污染问题,降低污染物浓度。

(二)加强督查考核。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督导帮扶,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攻坚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力、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在2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攻坚行动细化方案报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攻坚期内,各责任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每周一报,从2月份开始,每周一下班前将上一周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格式见附件)报联系人邮箱。4月9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示例)

2021.1.30—2021.2.5

区生态环境局

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叙述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例如出动执法检查人次,检查工业、工地名称,发现大气问题,责令整改情况,处罚情况。同时提供工作照片。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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