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程芳 李坤)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向媒体通报了2020年1月至12月全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年度综合考核中,湖北省恩施州位列第27名,也是恩施首次也是全省唯一进入全国前30位的城市。
近年来,为切实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恩施州统筹推进长江、清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全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1月到12月,纳入《恩施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1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达标率均为100%,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有5个断面优于国家考核类别。
近年来,恩施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根本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共治,深入实施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完成造林绿化5.5万亩;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3.43%,242座水电站完成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和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环境部交办的7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初步溯源,已完成整治112个;切实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新建改造污水管网共计335公里,89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34.83万吨/日,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不断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州12个县级、146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划定保护区并获省政府批复,147个“百吨千人”供水规模水源地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全州221个加油站749个地下油罐已全部完成防渗改造。
此外,恩施州还不断完善法制体系,先后颁布实施了《恩施州清江保护条例》《恩施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恩施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系列水源保护法规,为恩施水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