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确保教育事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教师队伍建设事关教育事业长足发展,近日,记者从黔江区政府获悉,未来黔江区将从保障教师配备、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强化教师继续教育、保障教师待遇等方面着力,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保障教师配备。严格落实国市教师编制标准和政策规定,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做到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历达标、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到2024年,实现全区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100%,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均达到0.9人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5.3人以上。完善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建立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库,形成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梯次结构,每年新选拔培养一批、考核认定一批、按期推荐市级骨干一批。从2020年起,每年新增小学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40名,初中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30名,到2024年,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均达到1人以上。

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跨区域调整机制,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黔江区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黔江区学校管理干部教职工交流办法》要求,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进校园、教师抽调借用培训等。完善职称评聘政策,逐步推动区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实现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流动。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强化教师继续教育。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机制,紧紧围绕“改革与创新”“品牌与质量”,按照面向全体、突出骨干、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确定适合我区区情的继续教育方案和内容,构建国培、市培、区培、校本培训、自主研修五个层面的培训体系,全面完成教师5年450学时的培训任务。从2020年起,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每年培训教师2500人次左右,用三年时间,实现分层次、分类别、分学科的全员培训,使全区所有参训教师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主体学习构建、专业发展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保障教师待遇。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随公务员工资待遇同步同幅调整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并按时足额发放。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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