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为防老、积谷为防饥。对于一对年逾八旬的老夫妻来说,怎么也没想到当年生养了三个儿子,到头来还是遭遇了“养老难”。好在巡审法官及时上门,两位老人的养老问题得以解决不说,一大家人还重新回到了团结和谐的“亲情时代”,老人很是开心。
丈夫张某和妻子罗某家住黔江区太极乡,共育有3个儿子。让老夫妻俩怎么也没想到的是,本该过着衣食无忧、儿孙绕膝“神仙日子”的他们,竟然会因为大儿子和二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而为生计发愁。“因种种原因,只有老人的小儿子一直在尽赡养义务,其余两个儿子均拒绝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现二老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仅靠小儿子一人抚养难以维持生计。”庭审法官冉景文告诉记者,两位老人只好将3个儿子一起诉至法庭,请求3名被告履行赡养义务,“考虑到原告两位老人年迈且行动不便,而赡养案件在农村地区多发,此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进行巡回审理能够达到很好的普法宣教意义和审理效果,因此我们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前往二老居住的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
2020年11月11日,冉景文和同事一起,将黔江区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搬”到了张某和罗某夫妻俩所在的村委会。庭审中,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冉景文认真倾听了两位老人的诉求,也详细了解到其3个儿子的委屈和难处。结合自己以往处理赡养案件的经验,冉景文决定通过情、法、理相结合的方式判决本案。随后,冉景文既以法律为依据,又结合中华传统美德向两位老人及3个儿子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引导。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张某和罗某与3个儿子当庭达成赡养协议,而且一大家人重新回归“亲情至上、团团圆圆”的“亲情时代”。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冉景文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父母年迈之时对他们多一些关爱和照顾,让自己的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记者 王华松 通讯员 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