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敏 文/图)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日前,黔江区人民法院出动18名执行干警,在彭水县人民法院的协助下,前往彭水县郁山镇对被执行人杨某所有的一处平房进行了强制腾退。
强制腾退现场
据介绍,申请执行人毛某某与杨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区法院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进行心理疏导,但被执行人依旧抗拒执行,未在区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主动腾退,因此,区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退。
针对此次行动,区法院执行法官作出详细的执行预案和周密的安排,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并邀请区法院廉政监察员、当地派出所、社区工作人员到场监督见证,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
在腾退房屋现场,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物品逐个清点登记造册并拍摄取证,对屋内物品的种类、数量及规格等制作了详细的清单。
此次执行行动,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坚持高效、文明、善意执行的理念,有效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威慑了拒执人员,进一步维护了司法权威。
下一步,区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全力以赴解决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