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调委专业调解解民忧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周光会)“太感谢医调委了,这么快就为我们解决了烦心事,否则我成天来回跑,时间、精力、金钱都消耗不起……”9月3日,在黔江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门口,邓某紧紧握着调解员的手,感激地说。

邓某的丈夫侯某因腰椎病于2019年9月1日到黔江区某医院行手术治疗,术后反复发热,16天后转至重庆大医院,发现手术部位感染,经行部分内固定装置取出术和清创术后抗感染治疗好转,于2020年1月7日出院。出院后,患方认为是黔江某医院院内感染和错误安装导致了病情严重,现在虽好转但是不能够从事体力劳动了,故要求黔江某医院做出赔偿。医方认为,整个诊疗过程符合诊疗常规没有过错,如果要求赔偿必须经过鉴定明确责任。患方认为到重庆医治,已说明问题,拒绝鉴定。医患双方历经半年协商无果,患者侯某的情绪一天比一天烦躁,妻子邓某只能请人来开导安慰丈夫,自己一有空就从偏远的农村赶车到黔江某医院和医方理论。

8月30日,区医调委接到申请后,立即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组织了专家咨询,认为医方在预防感染的注意义务方面和把握手术技术要求层面存在一定的过错。建议在患方拒绝鉴定的情况下,酌情做出赔偿。9月1日,经过组织调解,调解员指出了医方诊疗方面存在的问题、患方拒绝鉴定的利弊,同时宣传了调解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灵活性、当事人权利的主张和放弃等知识点,双方最终在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医方给予患方2.5万元的赔偿金,协议当场签订,9月3日已兑现。历经半年的医疗纠纷,通过医调委3小时的专业调解画上句号。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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