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黔江区白土乡白土社区 4 组小地名黄家岭境内,有一块立于清代的石碑,当地人称之为“永定章程”碑。近日,记者走近永定章程碑,了解一段关于它的过往。
永定章程碑
当日上午,记者在对白土当地历史文化较为熟悉的陈桂禄老人指引下,前往永定章程碑所在的地方。
“看,这就是永定章程碑。”就在位于白土乡场镇不远处的土坡上,陈桂禄指着一块石碑告诉记者。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碑高约2米、宽约1米,碑面楷书阴刻“永定章程”,正文阴刻“黔邑僻处偏隅,民多土著,忠厚淳良,素称易治。迩各大宪屡案不息兹值,今将閤16 县土民公议条款刊列于后,自封授□不用银匠征求,每升粮照例连火耗征库平库色银四分二厘,丁粮照例加征,每一柱粮加增平银并解费银一钱,亦库平库色。四川直隶酉阳州黔江县堂加五级绝录十次周 □,嘉庆七年岁次壬戌季夏月上浣日率首杨光前奉。”
“该碑为当时白土当地土民公议征粮、银章程碑,对于研究清代社会制度和地方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价值。”陈桂禄说。
据陈桂禄介绍,据他了解,碑文中的“土民”就是当时居住在白土境内的当地人。在《宋史·蛮夷传》中,就称蛮区人为土民、土蛮、土官等。明清两代称土人、土夷、土蛮、土家。
“火耗起于明代万历年间,原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赋税一律征银上交国库,把百姓交的碎银熔化重铸为上交的银锭就有了火耗。征税时加征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差额就归官员了。清初的官员沿用了这种做法。而且,火耗不断加重,一般州县的火耗,每两达二三钱,甚至四五钱。”陈桂禄说。
而碑文中的“四川直隶酉阳州黔江县堂”又是什么意思?
据陈桂禄介绍,酉阳“改土归流”时,设酉阳直隶州,领秀山、黔江、彭水三县。而酉阳实行州县合一体制,下设龙潭、火石垭两个分州和龚滩巡检司,为州的派出机构。
据了解,改土归流是明清时,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主的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自元代以来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这种改革主要在滇、黔、桂、川、湘、鄂六省积极推行。改革之后,政府收缴土司印信,设府、厅、州、县,委派有任期的官员进行统治,实施和汉族地区相同的政治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少数民族的统治,而这块“永定章程碑”,就是当时的历史见证。 (记者 谭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