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出台方案防范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

本报讯(记者 文星龙 通讯员 岳良芬)近日,石柱自治县结合实际制定了《石柱县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教育、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改、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最大限度降低少年儿童溺水风险。

《方案》明确了八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各类水域排查整治;三是加强各类水域巡查守护;四是增设各类防护设施设备;五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防护;六是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七是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八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在加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方面,《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拓宽防溺水教育途径,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各类媒体,通过公益广告、案例警示、安全预警、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提醒监护人和少年儿童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和安全演练,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监护人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擅自下水施救;要在监护人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救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同时,各学校要安排专门课程,完善相应教学内容,强化游泳和安全技能,采用考核考试方式,检验学生防溺水教育成效。

《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抓好“十个一”宣传教育,每年3月底前开展1次防溺水专项教育、每年暑假前印发1份“预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每年组织1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每年印发1份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宣传册页、每学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知识考试、每学期召开1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每学期开展1次家长专访、每到节假日前开展1次集中安全教育、每月布置1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每天上午和下午最后一节课由教师对学生进行1次预防溺水安全提醒,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要加强学生纪律约束,对私自到危险区域玩水的学生,依规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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