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谭艺)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石柱县财政局多方筹集资金支持“贵和工作室”标准化平台建设。
一是全县各村(社区)整合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办公经费和群众服务专项经费,做好“贵和工作室”平台建设;二是各村(社区)整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复垦资金,做好“贵和工作室”平台建设;三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复垦结余资金不足3万元的52个村(社区),由县财政按2万元/村(社区)的标准予以补助,共补助1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