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医疗保障为贫困人口撑起“健康伞”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浩 通讯员 赵琴)“上一次,在县医院住了8天院,花了近7000元,通过医保报销过后,自己只花了800多元,医保政策就是好呀。”日前,彭水自治县新田镇泉沟村村民陈万群谈起自家的境遇和政府的帮扶政策时,感到十分欣慰:“要是没有政府的帮扶,我们这个家庭早就被病拖垮了!”

陈万群在2008年就患上慢性肺心病,长期需要治疗,他们家也因病致贫成了村里的建卡贫困户。“在政策的帮扶下,孩子教育、爱人医疗都得到保障,我们家也通过发展产业脱贫了。”陈万群的丈夫张成勇一脸笑容地说,在各种政策的保障下,他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

张成勇一家不再因病返贫,这是彭水县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彭水县聚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态势,实现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目标。

针对建卡贫困户,彭水县定期清理建卡贫困户合作医疗保险参保情况,及时锁定参保目标,持续加强动态监管力度,一旦出现断保及时续保,做到应保尽保。成立工作指导小组深入乡镇、街道,核实贫困户省外参保情况,督促乡镇、街道做好省外参保佐证资料的收集工作。同时,彭水县印发了《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方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按照2020年缴费标准一档的50%(125元/人)进行资助,确保建卡贫困户“应保尽保”。

针对慢病患者,彭水县进一步加强对慢特病范围及流程宣传,切实提高慢特病相关政策知晓度。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人、村组干部责任,组织特殊疾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上资格的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进行诊断,鉴定合格后及时负责代办特病证。并落实督导检查责任,县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分片包干,负责落实乡镇、街道卫生院特病证办理情况,确保该类人群的医疗保障。

与此同时,彭水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县内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门诊、住院费用以医保结算系统为平台,全面实行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及精准脱贫“一站式”结算,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100%,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今年上半年,全县资助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35309人,其中享受建卡贫困户资助政策90844人,资助金额共计1135.55万元。居民医保特殊疾病(重大疾病门诊及慢性病)办理认定2509人次,其中,贫困人口办理特殊疾病认定360人次,就诊达21400人次,医保基金支出发生568.29万元。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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