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首例特殊入矫宣告仪式举行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赵洪成)7月15日,黔江区司法局进行了《社区矫正法》施行后的首例在家里举行的特殊入矫宣告仪式。当天上午10时许,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派驻警察、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居委会干部等5人,来到蓬东乡王某成家里,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王某成依法进行了入矫宣告。

矫正对象王某成,男,72岁,因盗窃罪被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因身体三级残疾,行动不便无法到矫正中心进行正常入矫宣告。依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二条之相关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依法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并宣告其犯罪事实、期限及应当遵守的规定。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又体现执法人性化,区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由相关工作人员到王某成家中现场办理入矫系列程序。

入矫宣告仪式庄重严肃。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王某成身份信息、宣告社区矫正执行依据和监管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等事项。派驻警察对其进行了入矫谈话教育。

此次特殊入矫宣告的举行,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法律意识,对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入矫,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和开展教育帮扶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黔江编辑1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