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发布谨防毒蘑菇中毒消费警示

向野生蘑菇说“不”

本报讯(记者 王华松)7月21日,黔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发布预防毒蘑菇中毒消费警示,提醒所有人要向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说“不”。

“近期由于气温高、湿度大,野生蘑菇生长旺盛,容易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事件。今年以来,全市部分区县已有多人因误食野生毒蘑菇而中毒。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特发布该项警示。”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我国,毒蘑菇约有180种(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30种),其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毒蘑菇中毒事件以夏秋季节为主,中毒原因主要为家庭误食。”这位负责人在谈到毒蘑菇的危害时提醒广大市民。

该“警示”指出,广大市民在购买菌类食品时,应到正规的超市、农贸市场采购,不在散商游贩处随意购买野生蘑菇,并保存好购物凭证。由于鉴别野生蘑菇目前尚无简单易行的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因此要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同时,也不要轻易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

“我们还要特别提醒餐饮企业,包括各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等,必须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购、加工(委托加工)和烹制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家庭集体宴席经营者在家宴制作中,不得加工制作野生鲜蘑菇等高风险食品。”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在催吐后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事故发生单位和救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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